當你正準備下班休息,電話突然響起,以為是家人或朋友,結果接起來卻是無聲或重複撥打的電話;如果是半夜被吵醒、或是工作時被打斷,更會讓人抓狂。
其實很多人都曾遇過電話騷擾,只是大多不知道該怎麼蒐證、也擔心報案是否有用。
本篇將以最清楚的方式,帶你了解騷擾電話定義、電話騷擾檢舉流程,以及如何完整保存證據,讓你不再被騷擾搞得惱火。
摘要精選
Toggle什麼是電話騷擾?定義與構成要件
電話騷擾法條依據與構成要件
電話騷擾並沒有獨立一條法條加以明確定義,但實務上最常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89 條第 1 項第 2 款處理,其中規定:「無故反覆對他人施以騷擾者」,可處 3,000 至 12,000 元罰鍰。
因此,只要行為人反覆來電、頻繁撥打、深夜干擾、以無聲來電造成恐懼,足以干擾他人生活平靜,通常會被視為落入此範疇。
若電話內容涉及更嚴重的言行,可能進一步觸及刑事責任,例如:恐嚇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 305 條;辱罵或不當言語可能涉及《刑法》第 309 條公然侮辱;強迫接電話或持續要求聯絡可能構成《刑法》第 304 條強制罪。
若行為具有針對特定對象、持續聯絡、干擾生活圈等特徵,也可能涉及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的規範。
騷擾電話不一定要有聲音才會成立
許多人誤以為「對方沒說話」「只是空號」,就不算電話騷擾,但法律並非如此認定。實務見解指出,只要行為足以造成一般人的恐懼或不安,即可能成立。包括:
- 空白電話、靜音電話
- 打來後立刻掛掉
- 多次未顯示號碼來電
- 深夜固定時間撥打
- 利用自動系統重複撥號(如機器人電話)
上述情況雖無言語,仍可能被視為電話騷擾。許多被害人會因長期無聲來電而焦慮、睡不好,甚至擔心遭跟蹤,因此蒐證依然十分必要。

如何蒐證電話騷擾證據與保存紀錄?
通聯紀錄(來電時間、號碼、頻次)
通聯紀錄是證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項。你需要保存以下證據:
- 來電時間
- 來電號碼(即使顯示「未知」也要截圖)
- 來電次數(一天多少通、一週多少通)
- 是否在深夜或清晨頻繁出現
這些紀錄有助於警方或法院判斷是否構成「持續性、反覆性」騷擾。建議至少保存 7~30 天以上的完整紀錄,尤其是在電話騷擾檢舉前,務必完整備份。
錄音電話內容(若法律允許情況下)
依法律見解,只要你是通話一方,就可以合法錄音,因此你可以:
- 保留辱罵、恐嚇、不雅言語
- 保存故意挑釁或情緒勒索話語
- 錄下「無聲」但持續呼吸音、重複撥號的狀況
錄音不需告知對方,因為你是「聊天的一端」,這屬於自我蒐證。若對方使用語音威脅或性騷擾語句,錄音更是關鍵證據。
簡訊、語音留言、通話備註、截圖
電話騷擾往往不是單一形式,因此除了通話之外,以下資料也一併保存為宜:
- 簡訊威脅或不當內容
- 未接來電通知截圖
- 留言語音檔
- 對方 LINE/FB 聯絡紀錄
- 你自己的備忘紀錄(如:今天凌晨 2 點連續打 5 通)
這些都能證明騷擾行為的連續性與強度,對於後續的電話騷擾檢舉與提告極為重要。
邀請證人作證或提供證詞
若你家人、同事也受到影響,例如聽到通話內容、看到你頻繁接到騷擾電話、與你共同被騷擾(如前伴侶同時追著兩人打電話)…,他們都能成為證人,提供更完整的事證。證人證詞可以補強你所提供的通聯紀錄與錄音內容,讓整體證據鏈更完整,法院在認定電話騷擾事實時,也會更容易採信。
若為網路電話/VOIP 可保存網路通話或系統紀錄
若騷擾來源使用以下方式:
- LINE 通話
- Messenger
- WhatsApp
- Skype
- 網路號碼或 VOIP
請務必做到以下動作:
- 保存聊天截圖
- 匯出通話紀錄
- 截取來電通知訊息
- 保留平台後台記錄(如企業電話系統 Log)
法院也認可此類紀錄為證據。對於躲在網路後面的騷擾者,這些紀錄往往是追查身分的重要線索,對於實務上的電話騷擾檢舉也相當關鍵。
在報案或檢舉前,確認證據保存方式合規、不破壞證據
證據須「原始、完整、可驗證」,因此請特別注意:
- 不要修改任何截圖(避免裁切掉日期、時間)
- 不要剪輯錄音(必要時可「另存」重點片段,但要留原始檔)
- 保留檔案原始時間、建立時間、最後修改時間
- 可另存雲端或外接硬碟,但請保留原始檔案位置與名稱
若不確定方式是否合規,也能在報案前先詢問警察、律師或法扶單位,確保你在處理電話騷擾時,每一步都站在法律保護範圍內。

電話騷擾該怎麼檢舉、提告?
報警/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
當你已累積一定的通聯紀錄、錄音、截圖後,就可以前往任一派出所報案,或依各縣市提供的線上報案或檢舉管道
警方會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75 條或其他相關法條製作筆錄,必要時請電信公司調閱通聯資料,確認是否符合騷擾電話定義。如果情節較重,如涉及恐嚇、性騷擾、勒索,警方通常會協助移送地檢署偵辦,進入刑事程序。
申請保護令
若對方行為涉及:前伴侶糾纏、分手後持續以電話騷擾、家暴風險或長期精神控制、跟蹤騷擾(包含實體尾隨+電話騷擾組合)…等,你可以依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或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向法院申請保護令。
電話騷擾若伴隨跟監、恐嚇、定位追蹤、在你生活圈附近徘徊等,也會被認定為「持續性騷擾」。
保護令可包含:禁止聯絡、禁止騷擾、禁止接近你或你的住所、工作地點等,若對方違反,將可能負擔刑事責任。
民事求償/損害賠償
除了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外,你也可以依民法提出精神慰撫金、精神痛苦補償、因電話騷擾造成的生活不便或工作損失。
只要能證明電話騷擾造成焦慮、失眠、就醫、請假、工作表現受影響等情況,即有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基礎。建議保留就醫證明、心理諮商紀錄等,作為日後主張損害的重要依據。
行政或社會秩序維護法途徑
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89 條第 1 項第 2 款,「無故反覆對他人施以騷擾者」,可處3000~12000元罰鍰。在許多情況下,警方會先以此作為處理電話騷擾案件的依據,對行為人開罰並警告不得再犯。
雖然金額未必能彌補你的精神損失,但這是一種正式的法律制裁,也常常可以有效遏止後續騷擾。
其他管道與申訴
依不同類型電話騷擾來源,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處理:
- 向電信業者申請封鎖特定號碼、反映不當來電
- 向 NCC 投訴不當電銷、違規行銷電話
- 向公司主管、人資部門反映(如是客戶、同事以公司電話騷擾)
如果你是因為工作曝光電話而遭到騷擾,也可以與公司討論是否需要更換聯絡窗口、改用總機轉接等方式,降低個人受騷擾的機率。
法律責任與可能的處罰
電話騷擾可能觸犯以下刑責:
- 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89 條第 1 項第 2 款:無故反覆對他人施以騷擾者
- 《刑法》恐嚇危害安全罪、公然侮辱、強制罪等
- 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:持續、反覆、特定對象之騷擾行為
- 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:若伴隨非法取得、濫用個資
依情節輕重,行為人可能面臨以下處罰:
- 行政罰鍰(數千到數萬元不等)
- 刑事責任(拘役、罰金,嚴重者甚至有期徒刑)
- 保護令限制行動、禁止接近或聯絡
- 民事賠償(精神慰撫金、其他損害賠償)
對方若自認「只是打電話」「只是情緒化」,但行為已超過一般社交或聯絡範圍,法律仍可介入並給予制裁。
電話騷擾實際案例
案例 1
中央社報導:
一名高雄林姓女子在兩小時內撥打警局民眾陳情專線 56 通,員警認為已構成騷擾,將其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送辦。但高雄地院簡易庭認定:該撥打行為針對的是「陳情專線」而非「110報案專線」,因此認為不符社維法針對報案專線濫撥的立法目的,裁定不罰。
新聞來源: 中央社 CNA
重點:雖為反覆撥打、干擾通訊,但法院認為不符合該法條適用,提醒我們在「定義與法條適用」上仍有細節要確認。
案例 2
根據中市警統計:
從 跟蹤騷擾防制法 實施至今,台中市受理 338 件跟騷案,其中「通訊騷擾」(電話/簡訊類)約佔 24%。其中男性對女性的騷擾佔比約 8 成。
新聞來源:中央社 CNA
重點:這顯示「電話/簡訊騷擾」在跟騷類型中已成為高比率的行為型態,是電話騷擾議題中不可忽略的數據背景。
結語
面對電話騷擾,你不用再摸摸鼻子認了。只要掌握正確的蒐證步驟,保存通聯紀錄、錄音與訊息,再搭配完整的電話騷擾檢舉流程,就能有效制止騷擾並維護自身權益。
恐懼不是你的責任,停止騷擾才是對方的義務!
電話騷擾常見問答
Q1:電話騷擾一定要有聲音嗎?無聲電話能算嗎?
不需要。無聲電話、靜音、立刻掛斷的電話,只要達到讓人不安或反覆干擾生活的程度,仍屬騷擾電話定義,可依社維法開罰。法院重點在於「是否干擾正常生活、造成恐懼」,而不是電話裡到底說了多少話。
Q2:如果對方使用手機隱藏號碼怎麼辦?
你只要:截圖「未知來電」「私人號碼」畫面,記錄來電時間、頻率,並將這些資料提供給警方。
警方可依法向電信公司請求協助「反查來源」,隱藏號碼並不影響你主張電話騷擾,也不會讓對方完全消失在法律之外。
Q3:錄音是否合法?需注意什麼?
關於錄音,其實只要你是通話的其中一方,就能合法錄音,不需要事先告知對方,這點很多人都誤會了。不過在保存錄音時要特別留意,越完整越好,務必保留原始錄音檔,不要任意剪輯或刪減內容。如果你需要節錄重點,也應該在保留原檔的前提下另外存一份精簡版本,避免日後被質疑「內容遭到加工」。
Q4:要怎麼申請保護令?哪種情況可以申請?
如果對方的電話騷擾已經嚴重到讓你恐懼、影響作息,甚至伴隨著跟監、尾隨、在你住家或公司附近徘徊,或屬於親密關係暴力,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。通常第一步會先到派出所報案或做筆錄,讓警方協助你留下紀錄。
Q5:若對方在保護令生效後還繼續騷擾怎麼辦?
這時就不只是電話騷擾,而是「違反保護令」,屬刑事責任。你應該立刻報警,並提供相關通聯紀錄、截圖、錄音,告知警方保護令的內容與案號,法院可能會加重對方的處罰,警方也可以立即介入。
Q6:可否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?
可以。若電話騷擾造成你長期失眠、焦慮、須就醫或接受心理諮商、工作表現受影響,或家人生活也受到牽連等,你可以依民法請求精神損害賠償。金額多寡會視騷擾情節、次數、時間長度、對你生活的影響程度等由法院判斷。
Q7:騷擾電話與詐騙電話有何不同?
很多人分不清騷擾電話和詐騙電話,但兩者的目的完全不同。騷擾電話通常是為了干擾、報復、控制或單純惡作劇,可能沒有金錢上的要求,但會讓你感到壓力、情緒緊繃甚至日常被影響。
而詐騙電話則是明確以錢或個資為目標,像是假冒客服、銀行或親友,引誘你匯款或交出帳號密碼。雖然性質不同,但兩種情況都可以報警處理,不過適用的法條不一樣。
尋求專業協助:人身保護
有時候,最讓人恐懼的不是對方真的做了什麼,而是那種「不知道下一步會發生什麼」的不安。電話騷擾、跟監尾隨、突然出現在住家附近,甚至只是持續的威脅訊息,都會讓人覺得生活好像被人操控,連出門、上班、接電話都變得小心翼翼。
你不是多想,更不是太敏感,而是因為你真的有受到影響、有感到害怕。
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,你不需要獨自承受,也不需要硬撐。人身保護令、保護令申請、警方協助、社福單位介入,這些都不是「麻煩別人」,而是法律為你準備好的保護網。只要你願意踏出那一步,我們能陪你記錄證據、協助你釐清風險、教你如何申請人身保護,必要時也會協助你向法院提出聲請,確保對方不能再任意靠近或騷擾你!
| 專案名稱 | 調查人員 | 時間/日程 | 價格 |
| 人身保護(專案) | 視案件而定 | 視案件程度而定 | 免費諮詢 |
| 注意事項 | 須了解案情內容後,再依照個案複雜度、人力調配狀況與委託者面議價格。為了確保雙方權益,委託人須簽訂合約。 | |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