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另一半包包裡發現不該出現的發票,深夜看到他、她的手機裡跳出「寶貝想你」之類的訊息時,那一刻世界就像被按下了靜音鍵,只聽到你腦海中雷雨轟隆作響。
很多人在諮詢律師時,聲音會顫抖著問:「外遇賠償金額到底怎麼算?」別急,這雖然不像菜市場買菜有公定價,但法官心裡確實有一把尺。
今天不講那些讓人昏睡的法條大道理,只談怎麼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幫你爭取到最合理的補償,讓你未來的日子,至少在物質上能過得舒服一點,心裡那口氣也能順一點。
摘要精選
Toggle外遇賠償金額怎麼算?法官真正看的不是「氣氛」,而是這5大重點
很多人以為到了法院,只要哭訴自己有多委屈,法官就會判給高額賠償。很遺憾,法院看的是證據和數據,而不是眼淚。
法官在審酌外遇離婚財產分配時,其實是在進行一場冷靜的數學計算,他們會綜合評估雙方的狀況,來決定這個「婚姻破壞費」值多少錢。與其猜測法官的心情,不如先搞懂這五個真正影響判決數字的關鍵指標。
外遇是否確定發生性行為
這絕對是影響金額最直接的因素。雖然通姦罪已經除罪化,不用再去抓姦在床把自己弄得狼狽不堪,但在民事賠償上,「有沒有上床」依然是價格的分水嶺。如果證據能證明雙方有性行為,法官認定的侵害程度絕對遠高於純粹的精神出軌。
簡單說,肉體出軌對婚姻忠誠的破壞力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最大,賠償的基數自然會往上跳一階。
侵害行為的次數、期間與隱密程度
外遇是一個晚上還是十年?這差別可大了。如果只是酒後亂性的一次性錯誤,和長達數年、甚至在外另組家庭的長期背叛,判賠金額完全是不同量級。
法官會看這段婚外情持續了多久,以及他們是不是刻意隱瞞、甚至聯手欺騙元配。那種把元配當傻子耍得團團轉的長期欺瞞,通常會讓法官「看不下去」,進而在裁量時給予較高的金額懲罰。
元配精神痛苦的深度與婚姻破壞程度
這一點比較抽象,所以更需要具體的證明。因為外遇,你是否失眠、焦慮,甚至需要看身心科?請把診斷證明留好。如果因為這件事導致婚姻徹底破裂、走向離婚,這筆金額也會算在外遇者頭上。
相反的,如果外遇發生前你們的婚姻早就名存實亡(例如分居多年),法官可能會覺得「破壞程度有限」,判賠金額就會打折。
當事人社經地位、收入與財產狀況
這就是現實的「身價」問題。法律實務上很有趣,兩位上市公司的總經理搞外遇,賠償金絕對比一般上班族高出許多。法官會調閱原告、被告(配偶與小三)的學歷、職業、收入與財產清單。
這不是劫富濟貧,而是法律認為,社經地位高的人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,且他們的經濟能力也能負擔更高的撫慰金,所以外遇賠償金額往往會隨著職位薪水水漲船高。
是否主動認錯、和解、停止行為
犯錯後的態度,決定了法官的同情心剩多少。如果在法庭上還在狡辯「我們只是蓋棉被純聊天」、「是他自己貼上來的」,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通常只會激怒法官,導致判賠金額增加。
反之,如果外遇者第一時間坦承錯誤、切斷聯繫,甚至主動提出賠償方案,法官可能會認為「犯後態度良好」,在金額上稍微手下留情。

不同外遇行為的判賠範圍
就像買東西有分等級,侵害配偶權的行為在法院眼裡也有價目表。雖然每個案子都是獨一無二的,但根據過往的判決大數據,我們可以歸納出一個大致的行情範圍。了解這些區間,可以幫助你設定合理的期待值,才不會在看到判決書時有太大的落差感。
(1)精神出軌、曖昧對話
如果只是在Line上互傳「想你」、「愛你」,或是傳送一些愛心貼圖,但沒有任何肢體接觸的證據,這屬於情節最輕微的一類。雖然這依然讓人很不爽,也確實侵犯了配偶權,但因為沒有實質的肌膚之親,法官通常判得比較保守。
一般來說,這類案件的外遇賠償金額可能落在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之間,主要象徵性地懲罰這種「精神走私」。
(2)牽手、接吻、擁抱等肢體親密行為
當界線跨過了單純的言語挑逗,進展到牽手逛街、在公園接吻或擁抱,這就構成了更具體的侵權行為。這時候,法官會認定這已經超過了普通朋友的社交界線。這類案件的賠償金通常會比純網聊高,大約會落在10萬到30萬這個區間,視親密程度和公開程度而定。畢竟,在大街上公然放閃,對元配的羞辱感是更強烈的。
(3)進出旅館、實際性行為
這就是最常見的重頭戲了。如果有證據顯示兩人進出摩鐵(不需要真的拍到床上畫面,只要證明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且有過夜或休息事實),法院通常會直接推定有性行為或極高度的親密接觸。
這類案件是目前實務上的主流,判賠金額通常從30萬起跳,到50、60萬都有可能。如果情節嚴重,這是最容易爭取到較高撫慰金的類型。
(4)長期外遇、重複性交、甚至生子
這是外遇界的「核彈級」災難。如果外遇對象已經懷孕、生子,或是雙方同居多年形同夫妻,這對元配的打擊是毀滅性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法律的容忍度最低。外遇賠償金額很有可能突破百萬大關。
特別是如果有私生子,證據確鑿賴都賴不掉,法官通常會重判,以此來彌補元配家庭破碎的巨大痛苦。

哪些證據最能提高外遇賠償金額?
蒐證就像是在拼拼圖,你手上的碎片越多、畫面越清晰,法官就越容易相信你的故事。但要注意,不是所有證據的含金量都一樣。有些證據一拿出來對方就得投降,有些則只能當作配菜。為了讓你的外遇賠償金額最大化,你得知道哪些東西才是法庭上的「A級武器」。
A級:高度採信證據(賠償金額強力加權)
這類證據通常被稱為「一刀斃命」。最直接的就是性行為的影音檔案(雖然取得難度高且有法律風險),其次是雙方承認發生關係的錄音或對話紀錄,例如對話中提到「昨晚好舒服」、「下次去哪間旅館」。
另外,如果有小三懷孕的DNA報告,或是墮胎紀錄,這些都是鐵證。有了這些,對方基本上很難狡辯,法官判賠的底氣也會很足。
B級:中等強度證據(需搭配其他證據)
這類證據單獨看也許還能硬拗,但湊在一起威力也不小。例如信用卡帳單顯示在摩鐵消費、行車紀錄器錄到兩人的曖昧語音、在公共場所擁抱親吻的照片,或是頻繁深夜通話的通聯記錄。
這些證據雖然不能直接證明有性行為,但足以證明兩人關係「非比尋常」。通常律師會用這些證據堆疊出「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」的事實,說服法官判賠。
C級:弱證據(單獨難成立侵害配偶權)
如果你手上只有這些,那可能要再加油一點。例如:老公常常晚歸、手機突然設密碼、車上有不明香水味,或是兩人單獨吃飯(但沒有親密舉動)的照片。這些只能說是「跡象」或「懷疑」,在法庭上對方很容易用「公事往來」、「朋友聚餐」帶過。
除非你能把這些碎片串連成一個完整的邏輯鏈,否則單靠這些很難爭取到理想的外遇賠償金額。
為什麼有人被外遇只拿10萬,有人卻拿100萬?
常常有人拿著報紙新聞來問:「為什麼那個藝人判賠這麼多,我鄰居才拿一點點?」這不是運氣問題,而是法律邏輯的差異。除了前面提到的社經地位和外遇程度外,還有一些隱藏的「技術性因素」會影響最終拿到手的數字。這就像玩遊戲,懂規則的人通常分數會比較高。
(1)兩人各賠?只告小三?只告配偶?判賠差異在哪?
在法律上,外遇是配偶和小三「共同侵害」你的權利,所以他們要負「連帶責任」。假設法官認為這件事值60萬,這60萬是他們兩人要一起賠給你的,而不是一人給你60萬。你可以選擇只告小三、只告配偶,或是兩個都告。
但要注意,如果你為了挽回婚姻只告小三,法官在計算時,可能會扣除掉配偶該分擔的那部分(內部應分擔額),導致你拿到的外遇賠償金額減半。
(2)只是精神痛苦?可以要求財務損失補償嗎?
精神撫慰金(痛苦費)是最主要的求償項目,但其實你還可以算得更精。如果你為了抓姦請了徵信社(雖然這筆費用法院不一定全認,但有機會爭取),或是因為憂鬱症無法工作導致薪資損失,甚至是外遇者拿家裡的錢去買包包送小三,這些實質的財產損害,只要證據充足,通通可以列入求償清單,把金額往上疊加。
(3)已經和配偶和解,小三還需要賠嗎?
這是一個超級常見的陷阱!很多人心軟原諒了老公,簽了和解書,回頭想繼續告小三出氣。但要小心,因為他們負的是「連帶責任」,如果你在和解書上沒有特別註明「保留對第三人的求償權」,或是直接免除了配偶的債務,法律上很可能被解釋為你也一併免除了小三的責任,或者至少免除了配偶「該分擔的那一半」。結果就是小三可能不用賠,或者賠很少。

外遇求償金額與財產分配、離婚的關係
很多人會把「外遇賠償」跟「離婚分財產」混為一談。其實這是兩條平行的線,但可以互相支援。外遇賠償是針對「做錯事」的罰款;離婚財產分配(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)則是處理「婚姻期間賺的錢」。
你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,單獨提告外遇求償,拿一筆私房錢。如果決定離婚,這筆判決確定的外遇賠償金額,可以作為談判籌碼,要求對方在財產分配上多讓步,或是直接從對方該分給你的財產中扣除。
簡單說,拿到了外遇賠償的勝訴判決,你在離婚談判桌上的聲音就會大很多。
不同身分者的判賠金額差異
社會是現實的,法院判決也反映了這種現實。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但「身價」確實會影響「賠價」。通常醫師、律師、教授、高階主管或公眾人物,因為收入高、社會期待高,一旦外遇,法官判賠的金額往往會比一般受薪階級高出一截。
這背後的邏輯是,這些人擁有較多的資源,理應更懂得自律,且這點賠償對他們來說才會有「痛感」。相對的,如果是收入不穩定的打工族,即便法官判了高價,對方也可能雙手一攤沒錢賠,所以法官有時會務實地判一個對方賠得出來的數字。
外遇賠償金額常見問題
Q1:外遇賠償金額通常是多少?法院有固定標準嗎?
法院沒有一張「價目表」,但有所謂的「行情」。以目前的司法實務來看,一般的侵害配偶權案件(有親密行為但無懷孕生子),精神撫慰金大多落在20萬到60萬台幣之間。如果是單純的精神出軌,可能在10萬上下;若涉及生子或長期同居,才比較有機會看到80萬甚至百萬以上的判決。
Q2:只有曖昧聊天、沒有性行為,也能要求賠償嗎?
可以!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權利。自從大法官釋字宣告通姦除罪化後,民事求償的重點就從「抓姦在床(性行為)」轉向了「侵害配偶權」。只要對方與他人的互動超過了普通朋友的界線,破壞了你們婚姻的圓滿幸福,就算沒有上床,你也絕對有權利要求賠償。
Q3:我要同時告配偶和小三嗎?賠償金額會變多嗎?
同時告兩個人,判賠的「總金額」通常是一樣的(因為是連帶責任),但「收到錢」的機率會變高。因為兩個人都要對這筆錢負責,你可以找比較有錢的那個人要全額。如果你只告小三,萬一小三脫產或沒錢,你就拿不到賠償;如果你把配偶也拉進來,至少還能從配偶的財產裡扣。
Q4:我已經跟配偶和解了,還能繼續向小三求償嗎?
這要看你的和解書怎麼寫,建議一定要諮詢律師。如果你在和解書中寫了「拋棄其餘請求權」或無條件原諒配偶,很可能會連帶讓小三受惠,導致你告不成小三。
最安全的做法是,在和解書中白紙黑字寫明「本和解僅針對配偶部分,原告保留對第三人(小三)之全數求償權利」,這樣才能把防火牆架好,繼續追究小三的責任。
Q5:外遇賠償需要什麼證據?拍到牽手或進旅館夠嗎?
對於民事賠償來說,拍到牽手、擁抱或進出旅館通常「非常足夠」。因為民事庭的認定標準比刑事寬鬆,法官只需要相信「這兩人的關係已經逾越一般社交分際」即可。進出旅館這種具有高度私密性的行為,除非對方能提出非常有力的反證(例如純粹進去借廁所且有證據),否則法官大多會認定侵害配偶權成立。
尋求專業協助:外遇調查
| 專案名稱 | 調查人員 | 時間/日程 | 價格 |
| 外遇調查(專案) | 視案件而定 | 視案件程度而定 | 免費諮詢 |
| 注意事項 | 須了解案情內容後,再依照個案複雜度、人力調配狀況與委託者面議價格。為了確保雙方權益,委託人須簽訂合約。 | ||


